周末多伦多出了个大新闻:一名在警队干了30年的高级警官,因为涉嫌酒驾被自己人逮捕了。51岁的55分局警司Mike Hayles,周日早上6点左右被人发现睡在一辆无标识警车的驾驶座上,地点在Leaside的Eglinton和Laird路口。当时他是休班状态,现在被控酒后驾驶能力受损,已经停职——不过停职期间照样领工资。警察总长Demkiw说,不管职级高低,没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。你怎么看停职还领薪这事?